东华大学2021年度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工作声明
发布时间: 2021-03-29 浏览次数: 1969

最近,我中心陆续接到考生的咨询电话,发现有培训机构和个人冒充东华大学MPA中心的名义进行MPA招生、调剂等工作,并收取相关费用。为保障考生和考生家长正当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东华大学MPA中心特向社会郑重声明:

1.  我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都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各项政策规定。

2.  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在校外任何省份和地区设置招生报名点,进行有偿或代理招生;没有举办过任何培训班,也没有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或辅导机构合作。

3.  我校严格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各项收费均由我校财务处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并出具由财务处署章的正规收据。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环节、任何时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考生收费。 

4.  任何假借我校招生人员名义“招生”、收费或承诺“包录取、包就业”的,均属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虚假承诺。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校核实。因轻信他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5.  我校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以国家A区线为准,复试、调剂等工作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院要求下进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东华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站,并以官方网站发布的调剂信息和复试信息为准。

6.  东华大学发布有关MPA招生信息的网站为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http://yjszs.dhu.edu.cn/;东华大学MPA中心网站:http://mpa.dhu.edu.cn/,联系电话:021-62373987,邮箱:MPA@dh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相关信息。

7.  我中心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权利,将严肃追究假冒我校、我中心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中介机构、人员的责任。 

特此郑重声明! 

 

欢迎报考东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东华大学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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