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PA拟录取考生: 恭喜你们通过MPA复试,被东华大学拟录取! 以下为拟录取后续工作暂定安排,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更新。 一.时间安排 4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复试成绩与拟录取情况。 4月20日:复试通过考生按照要求进行政审。 5月5日左右:考生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确认通知书领取方式、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5月下旬:考生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政审通过情况。 6月中旬:定向培养考生将培养合同寄达学院,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寄发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二.政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doc,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并于5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东华大学人文学院MPA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380室 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戴老师(收) 邮编:200051 联系方式:15221718835 (021)62373987 三.培养协议
定向考生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管理类联考.doc及协议书填写说明.doc,填写盖章后于6月10日之前寄到MPA教育中心。 四.注意事项 定向考生请于5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尚未提交体检表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体检表寄至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380。 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