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MPA拟录取考生后续录取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0 浏览次数: 3423

 

各位MPA拟录取考生:

恭喜你们通过MPA复试,被东华大学拟录取!

以下为拟录取后续工作暂定安排,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更新。

 

一.时间安排

4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复试成绩与拟录取情况。

    420日:复试通过考生按照要求进行政审。

    5月5日左右:考生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确认通知书领取方式、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5月下旬:考生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政审通过情况。

    6月中旬:定向培养考生将培养合同寄达学院,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寄发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二.政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doc,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并于5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东华大学人文学院MPA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380室 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戴老师(收)  邮编:200051   联系方式:15221718835 (021)62373987

 

三.培养协议

定向考生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管理类联考.doc协议书填写说明.doc,填写盖章后于6月10日之前寄到MPA教育中心。

 

四.注意事项

定向考生请于515前将政审表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尚未提交体检表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体检表寄至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380。

 

 

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