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MPA拟录取考生后续录取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5 浏览次数: 2238

各位MPA拟录取考生:

恭喜你们通过MPA复试,被东华大学拟录取!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拟录取考生后续录取工作更新。


一.时间安排

    4月12-23日: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以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复试成绩

    4月15日-5月10日:复试通过考生按照要求进行政审。5月中旬起考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政审通过情况。

    5月10日前:定向培养考生将培养协议寄达学院。

    6月中上旬: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寄发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二.政审

1、自行下载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doc(以下简称政审表);

2、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

3、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45月10日前将政审表寄到MPA教育中心。请在封面的正面写上“研究生政审材料”字样。


三.培养协议


定向考生需签署培养协议。协议模板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两方模板)-2021.pdf。填写模板见:培养协议填写模板.pdf

两方协议一式两份打印后填写签字,于5月10日前寄到MPA教育中心。


四.健康状况申报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本校招生专业实际要求,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须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拟录取查询”,进行“健康状况自主申报”。我校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况筛查及存档。同时也请各位同学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基础套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我处(可接受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可参考东华大学体检表.doc


五.邮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南楼226室   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戴老师(收)    邮编:200051   联系方式:15221718835   (021)62373987


六.注意事项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完成“健康状况自主申报”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6月中上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5月1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