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MPA拟录取考生后续录取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0 浏览次数: 3809

各位MPA拟录取考生:

恭喜你们通过MPA复试,被东华大学拟录取!

以下为拟录取后续工作暂定安排,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更新。


一.时间安排

  4月16日: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以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复试成绩。

    4月下旬:复试通过考生按照要求进行政审。5月下旬起考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政审通过情况。

    5月15日前:定向培养考生将培养合同寄达学院。

    6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寄发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二.政审

1、自行下载《东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pdf》(以下简称政审表);

2、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

3、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4、于58日前将政审表寄到MPA教育中心。


三.培养协议


定向考生可自愿选择签署两方协议或三方协议。协议模板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两方)-2018.doc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三方)-2018.doc。填写模板见:两方协议填写模板.pdf三方协议填写模板.pdf

两方协议一式两份填写签字,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填写签字盖章,于5月15日前寄到MPA教育中心。


四.邮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380室 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戴老师(收)  邮编:200051   联系方式:15221718835 (021)62373987


五.注意事项

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签订培养协议,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尚未提交体检表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体检表寄至中心!



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8年4月20日